2008年6月1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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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 Policy Editorials
伊朗侵犯宗教自由
12-May-2008

伊朗被美國國務院認定是全世界侵犯宗教自由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是一個獨立團體,並不代表美國政府發言。但是,美國國會要求它每年就各國政府壓制人民宗教自由的問題,向美國國務卿提出報告。

與美國國務院每年的宗教自由問題報告一致,這個委員會最近的報告也表示,德黑蘭政權從事有系統的、持續不斷的,以及令人震驚的違反宗教自由的行為。其中包括主要或全部由於迫害宗教自由而導致的延長拘押期限、酷刑拷打和處決。

根據這項報告,伊朗政府宗教自由本來就已很糟的記錄,去年更形惡化,特別是對宗教少數派,以及特別是對巴哈伊教、蘇菲派穆斯林,以及基督教福音派。除此以外,伊朗政府高級官員日益升高的反猶太主義和否認納粹大屠殺的言論和活動,也增加了伊朗境內猶太人社區的恐懼。

這項報告說,一些反對伊朗政府政策或作法的什葉派高級宗教領袖,也成為伊朗政府壓制的對象。一個例子是,什葉派宗教領袖伯魯傑爾迪反對伊朗的宗教統治。他和他的追隨者於是在2006年10月被逮捕和關押。伯魯傑爾迪被控所謂的褻瀆神聖罪。一般相信他和他的幾名追隨者目前仍在監獄。

宗教自由是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原則之一,伊朗當局也已批准了這項宣言。世界人權宣言說,每個人都有思想、良心和宗教的自由。這種權利包括改變宗教和信仰的自由,不論是獨自或團體,公開或私下,教授、實行、朝拜和執行其宗教和信仰的權利。不幸的是,這又是伊朗沒有遵守國際性的準則。

宗教自由是美國權利法案首要提出要保護的自由。但是,布希總統說,宗教自由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而屬於全世界。

布希總統對那些在伊朗以及其他地方因宗教信仰而受迫害的人說:“我們一起為這一天--我們能夠歡迎你們加入自由國家大家庭的這一天而努力。我們祈禱,你們以及你們的子孫能夠有一天在所有的事情上都得到自由。”

關鍵詞:伊朗,美國,侵犯宗教自由,世界人權宣言,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