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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蛇頭”鄭翠萍紐約受審


May 17, 2005

被控涉嫌參與1993年“金色冒險號”偷渡慘劇的福建籍偷渡集團首腦鄭翠萍5月16日開始在紐約聯邦法院受審。鄭翠萍面臨包括合謀組織外國人偷渡、綁架、走私偷渡客等七項控罪。如果罪名成立,她將在監獄度過她的余生。

*被控參與“金色冒險號”偷渡案*

現年56歲、被稱為“偷渡皇后”的鄭翠萍5月16日開始紐約出庭受審,預計審訊大約將進行六個星期。美國南區聯邦助理檢察官伯恩斯指出,人稱“萍姐”的鄭翠萍是當今最神通廣大、也是最成功的“蛇頭”之一。

在紐約唐人街名氣很響的萍姐被指控涉嫌參與1993年“金色冒險號”船偷渡案。當時近300名偷渡客乘坐該船,擱淺在紐約皇后區的洛克威海灘,至少10名偷渡客在掙扎遊向海岸時,不幸溺水身亡。鄭翠萍還涉嫌捲入1998年5月的另一起偷渡案,當時有14名偷渡客在瓜地馬拉由一條大船轉移到一條小船時,翻船落海死亡。

伯恩斯指出,鄭翠萍在唐人街開一家禮品店做掩護,從90年代初期開始,她從偷渡數千名偷渡客的交易中獲取了數千萬美元,她常常使用像“金色冒險號”那樣的船隻進行偷渡交易。

*檢察官:非法掠奪偷渡客*

伯恩斯助理檢察官在庭審中告訴陪審團,鄭翠萍並不對她自己所說的“想讓其客戶過上一種更好的生活”感興趣,“她對非法偷渡客進行的是掠奪”。

不過,鄭翠萍的辯護律師豪切斯則告訴法官,鄭翠萍是位誠實的商人,她只是遭到唐人街黑幫成員的陷害,用“金色冒險號”偷渡的主意也不是她想出來的。

檢方說,鄭翠萍涉嫌雇用紐約中國城的幫派分子把偷渡客當人質關押,直到收齊了多至4萬美元一個人頭的偷渡費才放人。

鄭翠萍于2000年在香港被捕, 2003年夏天她被引渡美國。她的律師曾提出保釋要求,但被法官拒絕。

*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美國政府作為原告對鄭翠萍提出訴訟。檢方共指控她7大項罪名,包括合謀組織外國人偷渡、綁架、走私偷渡客、勒索贖金、洗錢、欺詐等。這些罪名如果成立,她將面臨終身監禁並不得保釋。不過,也有法律專家估計,如果鄭翠萍和檢方配合,也許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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