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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會促北京停止對通訊社新限制


2006年9月21日

中國美商會有關負責人戴思凱
中國美商會有關負責人戴思凱
在北京的中國美國商會星期三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實施對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的新限制。中國美國商會稱“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是中國在履行WTO協議方面的一個倒退,同時也會使中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在國際競爭中處於劣勢。

*代表上千在華公司*

代表1000多個在華公司企業的中國美國商會認為,中國官方新華社9月10日發佈實施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在構建以資訊為基礎的經濟努力方面只會與北京自己做出的市場準入承諾相矛盾。

*履行昔日承諾*

中國美國商會媒體及娛樂論壇主席戴思凱在接受中文部記者採訪時表示,希望取消新華社的新限制。

他說:“我們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實施新的管理辦法,以確保這些條例符合中國對WTO做出的承諾。”

戴思凱表示,中國政府在過去所做出的承諾中曾允許國際新聞機構直接與他們的中國客戶打交道。

他說:“大約在1996,1997年的時候,新華社曾經頒布過一些類似的規定,試圖控制國際媒體在中國的運作。經過長時間的討價還價之後,達成協定,允許國際媒體直接向他們在中國的客戶出售新聞產品。新的規定是對原來協議的一個倒退。”

*遵守國際慣例*

中國美國商會媒體及娛樂論壇主席戴思凱表示,在新的管理辦法出臺之前,新華社沒有同外國新聞機構或者在中國的貿易夥伴就有關事項進行過任何磋商。而新的規定,總的說來,也是與國際慣例不相符的。
新的辦法規定,新華社擁有獨家發佈外國通訊社資訊的權力,使國際新聞機構無法直接向中國大陸用戶提供資訊。新華社還有權刪除他們認為威脅中國社會穩定或者國家統一的資訊。

*避免利益衝突*

戴思凱說:“一個主要的擔憂就是,規定可能會干擾財經市場重要資訊在中國的及時順利流通。我們還擔心授權中國最大的新聞機構去監管新聞市場會出現的利益衝突,導致媒體市場壟斷。”

戴思凱認為,在實際運作當中,這些規定會帶來一系列的不良後果。首先,它在資訊市場上給國際新聞媒體以及其他外國投資者的投資帶來極大的風險。其次,它會干擾金融市場的資訊流通,對需要及時做出投資與否決策的公司產生關鍵影響。第三,新華社作為行業的競爭者同時又是監管機構,存在多方面的利益衝突,的確應該引起中國政府的正視。中國美國商會希望中國當局能夠迅速採取行動成立一個獨立的政府監管機構。

*新規定損害中國金融機構*

戴思凱表示,官方新華社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對中國發展自身金融和商品市場的努力也會造成傷害。

戴思凱說:“中國的銀行和金融機構需要得到與全球銀行和金融機構同樣、同步的資訊。如果他們沒有這樣的資訊,他們在競爭中就要處於劣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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