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的調查認為,雅虎香港控股公司持有的雅虎中國向中國大陸國家安全局提供大陸記者師濤的電郵記錄而導致他被捕和入獄的行為並沒有違反保障個人隱私的條例。香港民主派人士和記者組織對調查報告表示失望和憂慮。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吳斌說,雅虎中國的母公司雅虎香港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的互聯網IP位址沒有顯示使用者的身份,不屬於個人資料,提供的相關電郵地址也沒有透露記者師濤的身份,而且互聯網供應商也不是自願披露資料,只是國安部門根據中國刑法提出索取。
*吳斌:條例存在灰色地帶*
吳斌說,供應商在隱私政策聲明中也說明瞭資料可以轉移給執法機構,因此並沒有違反香港的個人資料隱私條例。他說:“基本上,IP位址是互聯網服務供應商編排給用戶電腦的特定機器位置,是關於沒有生命的電腦,而不是關於個人。”
吳斌承認,香港的隱私條例存在灰色地帶,如果互聯網供應商披露使用者的IP位址時附帶地址、電話等資料,導致使用者身份被確認,就可能違例。條例也未必能有效管制互聯網供應商遵照境外執法機關的命令,提供個人資料。
*中國用雅虎資訊做證據*
師濤2004年用電郵在互聯網發放有關六四天安門事件的資料,2005年4月被中國大陸法院裁定非法向境外提供國家機密罪名成立,判處10年徒刑。判決書列出的一項證據是雅虎中國向中國國安部門提供的師濤傳送電郵的互聯網IP位址、日期、時間和用戶名稱。
代表師濤向私隱專員投訴的香港民主黨主席何俊仁對報告內容感到失望。他說,雅虎作為國際機構有責任保障客戶資料,不能罔顧個人隱私權利,把資料提交執法部門。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表示,記者經常會利用電郵跨境進行採訪,這起事件對新聞工作者將帶來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