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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農民工索工資與保安發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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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大批農民進城打工謀生 | 北京一個建築工地的28位民工5月1號在向投資方工地項目部討生活費時同保安人員發生衝突,4人被打傷,其中傷勢最嚴重的工人左臂骨折。法律專家呼籲當事人不要採取過激行動來處理這種糾紛,應該按照一定程式和相關的權利義務約定來解決。
*網民紛紛譴責保安打人*
中國京華時報援引一位受傷工人的話說,保安人員用鋼管和木棒驅趕和毆打他們,並對他們拳打腳踢。報導引述一位姓王的保安隊安全員的話說,他們只是想把工人拉出去再找代表談判,工人不服,結果雙方發生衝突。事後查明,投資方已經把該付的錢以支票形式交給了施工隊的主管,由於銀行轉帳的原因未能及時發給工人。
中國一些主要網站都轉載了有關的報導,網民紛紛對事件中受傷的農民工表示強烈同情,並對保安人員的打人行為表示譴責。
在中國,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的不斷發展與擴大,外地進城務工的農民因為拖欠工資的問題而與老闆發生糾紛的事件越來越多,由此引發的暴力衝突,甚至造成死傷的也時有所聞。
*專家:應按正常程式討要工資*
知名北京律師浦志強認為,從這次糾紛中可以吸取的教訓是,工人雖然有權討要合同規定的工錢和生活費,但是必須按照一定程式進行,無論發包商是否已經付給施工隊有關款項,應該跟工人所屬的施工隊交涉,不應直接找發包商要錢。他說,不能因為農民工是弱勢群體就凡事不分青紅皂白就一概都給予同情和支援。
他說:“不管給與不給,我覺得直接越過勞務公司,去跟甲方要錢,這是不妥當的,因為沒有一個勞動合同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不能以勞動者的這種泛道德化的角度,比如說民工是弱勢然後就如何如何,這個我覺得也是不妥當的,還需要以合適的形式去處理。”
*勞資糾紛應循合同規定處理*
浦志強律師說,由於勞資糾紛當中的一方或者雙方的不冷靜而採取的激烈行為,近年來在中國已經出現了許多誤解和悲劇。他強調,在處理類似糾紛的時候,不論是勞方還是資方都應該按照合法的程式,根據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約定來進行,否則社會秩序將會出現混亂不堪的局面。
他說:“因為有些問題如果不按照程式處理,不按照權利義務關係的約定去處理的話,那麼這個社會將沒有規章可循。”
目前,在農民工被拖欠工資問題成為社會一大頑癥的情況下,官方媒體也有評論說,在農民工討要拖欠工錢的事情大量發生的時候,人們應該對可能會發生過激行為要格外引起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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