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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勞動爭議法草案提交人大審議


Aug 27, 2007

中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已經遞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近年來,拖欠工資、工傷事故補償等勞動糾紛的數量有較大幅度的增加,甚至發生勞工維權的暴力事件。 中國人大試圖用立法的形式來化解矛盾,建立和諧社會。不過,海外中國勞工問題專家指出,中國缺的不是法律,而是有法不依,法律面前做不到人人平等,普通勞動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十屆人大29次會議開始審議草案*

中國官方媒體報導說,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26日開始首次審議《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草案》。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從以國有化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私營經濟有較大的發展,隨之而來的是媒體大量曝光黑心礦主和廠主只顧賺錢,不管工人死活,全國出現大量勞動糾紛的現象。

據美國福布斯雜誌援引中國人大公佈的數字,1987年到2005年,各類勞動糾紛年增長率為27.3%。

中國媒體也指出了近年來中國勞動爭議的三個特點:第一,除了勞動爭議案件的數量大幅度上升以外,爭議案件日趨複雜,爭議內容日益多樣化;第二,中國的勞工糾紛仲裁機構和人員良莠不齊,有的根本就不是專業人員,仲裁機構沒有公信力,得不到民眾的信任;第三,通過政府的仲裁機構來處理勞動爭議週期長,普通勞工根本拖不起,勞動者維權成本高,有的勞工維權甚至演變為群體性事件或者惡性暴力事件。

*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引人注目*

中國的勞動糾紛事件中,以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最為引人注目。中國總理溫家寶曾經親自出面為某地一農民工討回了工資,並且每逢春節在全國各地展開轟轟烈烈的為農民工討回拖欠工資的親民運動。但是,溫家寶的努力並無法根除這個問題。

2005年秋天,貧窮的甘肅農民工王斌余採取極端的手段解決勞動糾紛問題,一時成為媒體競相報導的焦點新聞。

根據中國媒體的報導,甘肅農民工王斌余討薪受辱,在走投無路忍無可忍的情況下一怒之下手刃四人,為了討回一點工資而殺害了四條血淋淋的人命。王斌余被一審法院判處死刑,然而,王斌余殺人討薪案卻得到民眾和媒體的同情,刀下留人的呼聲不絕於耳。

中國媒體承認,王斌余現象耐人尋味,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勞動糾紛問題已不再是一部分低層次人群的生存問題了,它直接引發和激化了貧富懸殊的社會矛盾,造成了全社會的動蕩和不安。

很多中國國內的學者認為,當溫家寶總理及各級政府竭盡全力仍不能消除此種危害社會的安全隱患時,只有立法才是根治勞動糾紛問題的對策。

*黃慈萍:建立獨立工會組織才能解決問題*

然而,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的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秘書長黃慈萍在接受美國之音記者採訪的時候說,中國的勞工糾紛問題不在於人大制定多少法律,而在於有法不依,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弱勢群體根本得不到法律的保護。

她呼籲,只有建立獨立的工會組織才能夠真正保護勞工的利益。

黃慈萍說:“問題在於就是有了法,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也不遵守這個法。我們也做了一些涉及到和勞工有關的法律方面的調查。中國關於勞工方面的法律在童工和雇用工人不得歧視方面是有一些明文規定的,而事實上這些法律並沒有得到真正的遵循。沒有得到執行和貫徹的原因之一就是在中國無法組織一個真正的、為工人說話的、獨立的工會組織,這個才是中國現在勞工問題的真正的癥結。

“一方面,是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他們作為一個集團,他們可以說是在百分之百地壓榨工人;而另一方面則是最底層的勞工,包括農民工,不要說他們能夠爭取權益,他們連說話的權利都沒有,以至於他們要採取極端的措施來表達,比如到天安門廣場上去抗議、去自焚這類行動,都辦不到。

“他們用自己的生命都不能發出一點聲音,這才是中國的真正問題,那就是言論自由的問題和真正能夠執法的問題。至於具體的更多的法律條文,如果真正能夠執行,那自然情況可以有所改觀,但是事實上,沒有什麼改觀。”

美國國務院最新的人權報告中關於中國的部分也提到,中國勞工的權益受到限制,中國工人沒有成立行業工會的自由,中國的勞工沒有組織起來進行集體討價還價的權利,勞工的健康和安全得不到保障。

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秘書長黃慈萍認為,中國勞工糾紛和組建自由工會的問題,說到底,是一個制度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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