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為各位介紹發生在賓夕法尼亞州的一起涉及網路淫穢指控的案子。一位婦女因為在網上張貼自己撰寫的故事而被控犯有散佈淫穢罪,並且受到聯邦檢察官的起訴。這位婦女的作品究竟屬於淫穢作品,還是屬於受到言論表達權保護的文學作品,對這個問題出現了爭議。
*卡倫.弗萊徹被起訴*
這起涉及網路淫穢指控的案子在美國人當中引起爭議。這個案子的主要當事人、賓夕法尼亞州婦女卡倫.弗萊徹因為在網上張貼自己撰寫的有關兒童被強姦以及遭受酷刑和謀殺的故事被指控犯有在網上散佈淫穢等6項罪名。賓夕法尼亞州西區聯邦檢察官以違反聯邦反淫穢法為由把她告上法庭。
*網上故事被指有淫穢內容*
根據法庭掌握的情況,現年56歲的卡倫.弗萊徹是一個名為“紅玫瑰故事”的網站的版主。這個網站在向讀者敞開的區域張貼了一些故事摘錄,這些故事用極為暴露性的語言描述了兒童受到性虐待和強姦以及遭受酷刑和謀殺的故事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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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法律規定,這類犯罪的最高刑期為30年,罰款150萬美元,或判刑罰款兩者兼有。根據聯邦量刑指導原則,在實際判刑中,犯罪的嚴重程度以及被告是否有犯罪前科等因素都會被考慮在內。
需要指出的是,起訴只是提出犯罪指控,並不表明犯罪事實,被告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能被定罪,而且享有公平審判的權利。政府一方必須排除一切合理的懷疑,證明被告的確有罪,被告的罪名方能成立。
*被告自我辯護*
卡倫.弗萊徹在給法庭的陳述書中辯護說,她之所以在網上張貼描述兒童受到性虐待和強姦以及遭受酷刑和謀殺內容的故事,是因為她自己曾經也是性虐待受害人。根據她的表述,她14歲時因受到身體和性虐待而離家出走。她在網上張貼自己撰寫的這些故事以及她與網站會員之間的交流起到了治療的作用,使她能夠面對自己過去的傷痕。
卡倫.弗萊徹還表示,她開設“紅玫瑰故事”這個網站是為了給人們提供一個表達自己的想法和發揮自己的想像力的地方,她並沒有通過圖像來挑動色情。她向聯邦調查局承認,她一共有29名會員,每月向每人收取10美元的會費,以支援網站的運作,同時採取措施避免兒童進入這個網站遊覽。
*律師強調文字故事不觸犯法律*
根據卡倫.弗萊徹的辯護律師傑爾姆.穆尼(Jerome Mooney)的介紹,卡倫.弗萊徹如果不寫這些故事,可能活不到今天。他表示,卡倫.弗萊徹是一個幾乎足不出戶,性格內向,離群索居的人,就連法庭的聽審,她都儘量回避,若真的把她關到監獄,她是無法生存下去的。
傑爾姆.穆尼律師還提出,卡倫.弗萊徹的故事只有文字,而沒有圖像,因此構不成散佈淫穢罪。他說:
“多年以來,她撰寫了很多暴露性很強的故事,這些故事描述了兒童被成年人虐待的情景。我們認為,卡倫.弗萊徹幼年時經歷了很多可怕的事情,因此她使用因特網把自己的作品與他人分享,作為排解自己痛苦的一種方式。人們從網上閱讀她的故事後,了解了她的背景,並給予她積極的回饋和支援。她的這些故事只有文字,沒有圖像,也沒有真人捲入,只不過是她撰寫的故事而已。”
*檢控方針鋒相對反駁*
但是,提出起訴的賓夕法尼亞州西區聯邦檢察官瑪麗.貝絲.布坎南說,她無法想像為什麼有人會把涉及兒童被強姦和虐待的事寫成故事。她說,美國法律不禁止公民個人在自己的家中進行思考或者把自己的想法寫下來,但是,如果他們超越了這個範圍,通過跨州的商業交易散佈淫穢內容,他們就違反了法律。
布坎南檢察官員在起訴書中還列舉了“紅玫瑰故事”網站上張貼的有關成年人與兒童發生性關係的一些故事情節,她指出,使用因特網散佈淫穢不僅觸犯聯邦法律,而且還給那些以兒童為攻擊目標的性犯罪分子壯了膽。
*憲法保護除淫穢之外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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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匹茲堡大學憲法學教授赫爾曼 |
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大學的憲法學教授阿瑟.赫爾曼(Arthur Hellman)指出,大多數情況下,美國人的言論表達都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護,但是淫穢作品除外。
阿瑟.赫爾曼教授說:“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寫東西或傳播東西都受到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言論自由條款的保護,例如撰寫政治性文章,發表小說,出版雜誌等,但是淫穢作品除外。淫穢作品是說作品中對性行為進行赤裸裸的描述,例如露骨的色情作品或電影通常都被歸在其中。但是,卡倫.弗萊徹的案子有些不同尋常,因為她在網上張貼都是文字故事,沒有任何圖片,人們很少看到這樣的案子受到起訴。”
賓夕法尼亞州律師霍華德.巴什曼(Howard Bashman)進一步解釋了卡倫.弗萊徹一案所涉及的法律問題。他說:
“人們一般把給予言論和出版自由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解釋為,在美國,人們創作的文字故事以及同類作品應該完全免於刑事起訴。不過,美國法律也規定,淫穢作品例外,而且美國法庭有過這樣的判決先例,因此對這名婦女的起訴才能進行下去。接下來就要看陪審團是否裁定她有罪,如果陪審團裁定她有罪,還要看上訴法庭是維持原判,還是判定憲法第一修正案給予她發表自己創作的故事並因此索取費用的權利。”
*聯邦最高法院對淫穢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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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賓夕法尼亞州律師巴什曼 |
巴什曼律師所說的法庭先例是指聯邦最高法院早在1973年所作的一項判決。這個判決指出,如果滿足以下條件,色情可以被視為淫穢而受到起訴。第一個條件是,從總體上來講,作品內容缺乏藝術性、文學性或科學性;其次,作品以冒犯性方式描述了某些性行為;再者,根據當代社區的標準,作品中有色情內容。
同一年,聯邦最高法院還在另一起案子中判決說,作品即使沒有圖像,而僅僅是文字描述,也有可能構成淫穢罪。總之,根據聯邦最高法院的上述判決,只要符合上述條件,即使作品只有文字而沒有圖像,也可以被視為違法。
*卡倫.弗萊徹一案特殊性*
但問題是,自從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之後,幾乎沒有出現過完全因文字內容而受到淫穢起訴的案子,因此,卡倫.弗萊徹因此被起訴令很多人吃驚。
傑爾姆.穆尼律師指出,卡倫.弗萊徹的案件之所以引起人們的關注和爭議,是因為和大多數淫穢作品不同的是,卡倫.弗萊徹在網上張貼的故事沒有任何圖片或圖像。
傑爾姆.穆尼律師說:“首先,這個案件的起訴僅僅涉及文字,自從聯邦最高法院1973年的判決之後,完全根據文字而提起的淫穢罪起訴幾乎寥寥無幾。因此,政府就這麼一個很久無人問津的問題提出起訴,使得這個案子有些不同尋常。
“另外,卡倫.弗萊徹並不是為了賺錢才做這些事的,她的生活因為童年可怕的經歷而受到了摧殘,因此選擇以自己的方式來面對自己的過去,而且這個方法對她也很管用。”
傑爾姆.穆尼律師指出,聯邦和州法律的反淫穢法基本上是一樣的,因為聯邦最高法院已經把哪些是淫穢作品設定了條件,因此政府一方必須滿足這三方面的條件,才能給淫穢案件的被告定罪。
傑爾姆.穆尼律師還指出,卡倫.弗萊徹一案主要審議的問題是她撰寫的這些故事是否具有文學性或科學上的價值。他說,人們有在網上表達自己的思想的權利。
傑爾姆.穆尼律師說:“我們這個案子現在還停留在聯邦下級法院,這個法院無權改變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73作出的判決。因此,最後的結果可能是,我們必須把這個案子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才有可能改變它原來的判決。聯邦下級法院不能裁定說,是的,你們是對的,它最多只能說:本法庭同意你們的觀點,但是你們必須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才能改變原判。
“不過,即使在目前的情況下,最終還是要由陪審團對卡倫.弗萊徹的做法是否構成淫穢罪作出裁決。陪審團可以作出裁決說,鋻於卡倫.弗萊徹撰寫這些故事的背景以及她和會員之間的溝通,我們認定這些故事有一定的文學價值,因此它們不能被看作是淫穢作品。”
*專家:社區標準發生改變*
上面我們提到,1973年,聯邦最高法院作出的一項裁決對哪些作品可以受到淫穢罪的起訴提出了三項條件:作品內容總體上缺乏藝術性、文學性或科學性,以冒犯性方式描述了某些性行為或者根據當代社區標準包含了色情內容。如果符合這三個條件,就可以對某一作品提出淫穢罪起訴。
但是,賓夕法尼亞州匹茲堡大學的憲法學教授阿瑟.赫爾曼指出,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是30多年前作出的,現在時代完全不同了。他說:
“30年前,電腦還沒有出現。現在情況不同了,標準也改變了,考慮到一些最新的發展,聯邦最高法院有可能重新考慮淫穢的定義,特別是社區標準在這個問題上的變化。過去,人們只能通過郵寄方式寄信,而在當今的網路時代,人們只要把東西放到網上,全世界的人們就可以讀到。因此,過去的一些社區標準在網路時代就有可能說不通了。”
*打擊淫穢犯罪力度相對欠缺*
阿瑟.赫爾曼教授還進一步指出,卡倫.弗萊徹一案具有重要的意義。他說:“這個案子的重要性是,現任司法部長更加致力於打擊淫穢。多年來,司法部長都把這個問題視為次要問題,因此把訴訟資源用於人們看來更急需解決的問題上面,例如打擊毒品和槍支走私以及反對恐怖主義活動等。”
美聯社報導說,2006年,有大約2500起涉及兒童色情的聯邦訴訟,儘管前兩位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和岡薩雷斯都表示要把打擊淫穢作為首要工作來抓,但是,與兒童色情或性虐待的指控相比,因淫穢犯罪而提起的訴訟相對要少。
美聯社的報導還說,一些法學專家和前檢察官表示,過去15年來,一度比較普遍的淫穢訴訟在聯邦範圍越來越少有發生。雖然針對兒童色情犯罪的訴訟開始增多,但是成人反淫穢法在全美各地實施得很不均衡,因此這類案件與反恐案件以及打擊毒品案件相比處於次要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