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後,引起了很大反響。勞動合同法關係到各個方面的利益。面對這部法律,有人歡喜有人愁。
姓李的聽眾朋友是中原油田的職工。他在來信中說,勞動合同法成為中原油田上萬名勞務工的剋星。他寫道:“地處冀魯豫三省交界處的中原油田,共有職工和家屬30萬人,從1976年開發建設至今,已經走過了30多個春秋。20世紀90年代,由於油田領導經營不善,導致國有資產大量流失,下崗失業人員不計其數。
“90年代末,油田80%的大集體工被清除出員工隊伍,連續10多年不再招全民職工。為了應付油田日常工作的需求,油田成立了兩個勞務公司,勞務工的工資待遇只有同崗位全民職工的30%到50%,而且在晉級、提幹、分房等方面加以限制。不管勞務工的學歷有多高,能力有多強,表現有多好,業績有多大,至今仍然不能評定職稱。”
李先生說,分佈在中原油田各個艱苦崗位的上萬名勞務工,幾年、幾十年如一日,忍辱負重,苦苦掙扎,其中很多人憑著頑強的毅力,成為油田生產和發展不可或缺的技術骨幹和管理幹部。
他寫道:“他們盼星星、盼月亮,終於盼到勞動合同法出臺,指望這次黨和政府能以立法形式為自己作主,實現同工同酬的夢想。可是,誰能想到,油田領導以勞動合同法第66條規定‘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為由,一聲令下,把油田所有勞務工都集中在環衛、門崗等工資待遇最低的崗位,根本不管你原來是幹部崗位、技術崗位,還是管理崗位,也不管你的年齡、工齡、性別和業績。”
李先生說,面對油田領導的做法,廣大勞務工如墮深淵,百思不得其解。他問道:“黨和國家頒布勞動合同法本來是為工人謀利益,為什麼我們這些本來就處於底層的勞務工的處境更加艱難了呢?中原油田的領導這樣做是合情合理的嗎?符合勞動合同法的精神嗎?油田領導口口聲聲要實現同工同酬,為什麼要對勞務工另眼看待?難道同工同酬的適用範圍只是全民工嗎?有關部門的領導應該警醒,設身處地為中原油田這上萬名勞務工兄弟姐妹想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