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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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再強調通過司法構建和諧社會


Feb 2, 2007

中共主管司法的官員要求司法機構加強共產黨領導,成為調節社會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手段。觀察人士認為,中共如果不讓司法獨立,仍然將其作為統治的工具和手段,和諧社會的建立是不可能的。

*重申黨對司法工作領導*

中共中央理論刊物《求是》雜誌最新一期刊登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去年12月底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的一個長篇講話。羅幹在文章中說,由於中國社會的深刻變化,“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糾紛、群體性事件和各種治安事件持續高發。大量矛盾糾紛以案件的形式不斷匯集到政法機關”。羅幹要求司法部門在辦案時不僅要維護社會穩定,更要促進社會和諧,“在處理群體事件時不能只滿足暫時的平息”,而是要從根本上理順群眾情緒。

路透社評論說,羅幹的講話重申了加強共產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給中國那些推動司法獨立的改革派人士迎頭潑了一桶涼水。不過,中國成都大學教授王怡則認為,不論是羅幹還是其他司法官員,都從來沒有流露過中國司法改革要走向司法獨立道路的資訊。他們一直堅持司法是中國共產黨統治的工具和手段。

*司法成為政府工具百姓不信任*

王怡教授說,其實所謂司法改革早已就是官方語言,早已不是僅限于老百姓或者專家學者提出的觀點,中國最高法院已經推出了兩個有關司法改革的5年計劃。不過他認為,最高法院推出了一些改革措施讓人看起來反而離司法獨立越來越遠。法院日益受制于地方政府,司法系統行政化的程度加深,這導致法院在辦案時,有些涉及地方政府的案子就不予立案。他說,中國老百姓明白,司法系統是配合政府政策的工具,所以他們不信任法院。

王怡說:“在法治國家,一切問題、甚至政治問題都可以司法化,法院代表社會的一個最後和最高的裁判權。相反在我們這裡,法律的問題都要反過來政治化。老百姓為什麼那麼多人去上訪,就是人家也都知道,他們心目中誰是老大他們就去找誰。沒有那麼多人認為法院是老大,所以他們根本就不去找你。他們知道法院解決不了問題,最終還是要拿到黨委去解決。”

*要求司法斷案要注意國際影響*

王怡教授說,和諧需要建立在良好的裁判權的基礎之上,社會的一切矛盾、老百姓的情緒都需要通過公正的裁判機制得到解決,因此和諧社會的建設離不開獨立公正的司法體制。

他說:“一個獨立的司法不僅僅是在張三和李四之間進行裁判,關鍵是在人民和政法之間做一個裁判。如果一個社會在人民和政府之間沒有一個公正的裁判權,這個社會怎麼會和諧呢?”

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的講話文章在重復過去不斷講述的社會主義法治原則外,還提出司法要注意國際影響的問題。他說,在中國全方位對外開放的形勢下,在解決可能涉外的國內問題時,“要考慮國際影響和反應,妥善因應國際社會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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