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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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檢索

中國男子轉發揭貪文章被關獲賠償


Jul 24, 2007

中國媒體報導,張志堅在2002年到海南,後來在當地一家制藥公司擔任新藥研發專員。2006年初,張志堅在網上搜索到一篇文章,文章稱浙江康力元投資集團與國家藥監局原局長鄭筱萸和藥品註冊司原司長曹文莊等多名國家藥監局工作人員保持不正常的關係,涉嫌權錢交易。張志堅隨後將這篇文章轉發到兩個網站上,供網友探討。

2006年4月26號,張志堅發帖之後的一個多月,當地公安局到張志堅的辦公室將他帶走,並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將他刑事拘留。2006年6月1號,海口市龍華區檢察院對張志堅批准逮捕。2007年2月6日,龍華區檢察院以案件事實、證據有變化為由向龍華區人民法院撤回起訴,並准許張志堅取保候審,後來決定將他釋放。

上個週末,檢察院賠償因為在網上轉發文章而被起訴、關押的張志堅2萬4千元人民幣。在那之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司原司長曹文莊被判處死緩,鄭筱萸以受賄罪和玩忽職守罪在北京被執行死刑。

為張志堅提供法律援助上海律師姚建國在回答美國之音記者提問時表示,他看到有關報導以後,覺得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起訴的張志堅是無罪受罰,因此主動提出要幫他討回公道。

姚建國:“他抓起來了。那個時候,我介入的時候稍微晚一點。當時檢察院已經把這個案子從法院撤回去了。(記者:那時候鄭筱萸的案子已經是不是揭發出來了呢?。)當時還不明確。”

在記者向海口龍華區檢察院核實有關處理情況的時候,一位女檢察官對有關案情的處理守口如瓶。姚建國律師表示,張志堅雖然得到了金錢的賠償,但是相關的辦案人員和控告方是否受到相應的處置,有關方面並沒有作出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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