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北加州奧克蘭美國聯邦法庭將在11月1日就雅虎互聯網案進行聽證會,以決定是否要求雅虎公司提交與中國官方往來資料,以便了解案情。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也將在11月6日調查雅虎是否曾在國會作偽證。
美國國會眾議院外交委員會10月26日通過《全球上網自由法案》,並要求雅虎互聯網公司在11月6日回到國會說明,究竟在他們向中國政府提交師濤、王小寧等客戶資料時是否知道中國政府將利用這些資料去追究師濤等人。雅虎曾在去年2月在國會聽證會上宣誓後表示,他們只是遵守中國的法律,不知道中國政府要用這些資料做什麼。
美國聯邦法院在奧克蘭的法庭也將在11月1日就美國的世界人權組織代表王小寧等人控告雅虎的案子進行聽證。雅虎8月曾向該法庭提出駁回訴訟的要求。洛杉磯時報報導,雅虎的理由是:讓師濤等人坐牢的是中國政府而不是雅虎,美國法庭不應受理控告中國政府的案件。其次,中國使用者應該知道在中國使用互聯網可能招致政府採取相關行動,他們在網上發表意見自己要承擔風險。
*國會調查雅虎是否做偽證*
不過,因為一份當時雅虎與中國有關單位往來的文件內容曝光,據說顯示雅虎當時其實知情,控方因此進一步向法庭要求雅虎提供更多資料。國會也對雅虎發出調查通知,看他們是否在國會作了偽證。
控方律師斯克拉星期一說:“我們不知道那份資料是怎麼提出來的、誰洩露的。我們對他們要求駁回案子的回應是:既然他們提出那麼多新資料,我們認為法庭應該進行了解案情的法律程式。”斯克拉說,雅虎不應該再繼續隱藏那些秘密或誤導大家。應該讓大家知道到底中國當局在中國起訴、長期監禁甚至折磨那些網路使用者的過程當中,雅虎中國公司到底扮演甚麼角色?
因為雅虎提供真實姓名資料,王小寧在2003被判刑10年。師濤在2004年被捕,2005被判刑10年。
斯克拉說,國會的《全球上網自由法案》還未到眾議院院會討論,但是法案內容就是要阻止像雅虎這樣的美國公司,向踐踏人權的外國政府提供客戶隱私。他說:“法案將限制美國公司向某些外國政府提供客戶隱私資料。如果法案通過成為法律,美國政府會提出一份不可提供資料國家的名單。我猜想中國和緬甸會在名單上。”
*社會道義與商業利益*
美國良心基金會主席陳師眾說,就像紐倫堡大審確定納粹屠殺猶太人的時候一樣,執行屠殺的人不能以執行命令做藉口,大企業也有社會道義責任,不能以商業利益做藉口。他說:“中國憲法也有言論自由。雅虎說,它是為了遵守中國法律,這沒有法律依據,因為憲法最大嘛。即使使用者知道有風險,但從風險轉到實際迫害還有個過程,你雅虎有沒有參與?你並沒有向人家說明所冒的風險,還包括我雅虎要協助中國政府,這就形成對網路使用者的欺騙。”
斯克拉說他們確知因為雅虎洩露資料受迫害的中國人有4人,但是根據保護記者組織和記者無國界組織的名單提起訴訟,希望可以讓所有受害人立即獲釋,迫使雅虎停止向中國提供資料。
中文部記者向雅虎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和代表雅虎的律師進行查證,但是迄截稿為止沒有得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