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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等新法規


Jan 1, 2008

新年伊始,中國開始實施勞動合同法等一系列側重於保護勞工和消費者權益的新法規。評論人士表示,這些立法在緩解社會矛盾和促進社會和諧方面具有積極意義,但是如何在執行當中既充分發揮這些法律對弱勢群體的保護作用,同時又不至於嚴重挫傷企業家的創業願望,對有關各方仍然是個挑戰。

*新法規側重於保護勞工和消費者權益*

中國新年開始實施去年早些時候通過的《勞動合同法》等25項新法規。《勞動合同法》針對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與終止以及違約處罰等問題作了明確而詳細的規定,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企業如果不跟員工簽訂合同將支付雙倍工資等多項保障勞工權益的措施。

元旦開始實施的《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規定,除少數情況外,單位應保證職工享受年假。根據這個條例,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但不滿10年者,每年享受5天帶薪假;工作滿10年但不滿20年者,享受年假10天;工齡滿20年後,帶薪年假為15天。

*李軍:反映出當局的安撫綏靖政策*

在美國洛杉磯的民事訴訟律師李軍對美國之音表示,中國改革開放近三十年,貧富差距越來越大,社會矛盾日趨尖銳,有很多不安因素。他說,這些保護弱勢階層的新法規的出臺和實施都反映出當局的安撫綏靖政策。

李軍說:“因為這些政策都是有時代特徵的嘛。目前這種情況下,中國講和諧,和為貴嘛。現在就是只要社會安定,這個社會能穩定發展就可以了。”

*李軍:剛剛生效的法規可能是個雙刃劍*

來自中國大陸、目前自己開業的李軍律師指出,這些剛剛生效的法規可能是個雙刃劍,對於勞動者和消費者而言,可以說是相當有利的法律保護;但是對於企業老闆來說,無疑會加重生產成本和開支負擔,從而可能會挫傷他們創業的積極性。

李軍說:“可能會保障一般的普通的員工工作的安全性(security)。就是說,不會很容易地被人裁掉,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更多休假。對於員工是一種保護。但是,從另一方面看,可能會挫傷一些新興的企業家的創業精神。對整個中國的這种經濟發展可能會有一種......也很難講,因為中國這麼大,有很多問題。”

*李軍: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位法律界人士指出,中國新的職工帶薪休假條例規定的休假待遇比美國更優惠,但是中國的法律訴訟環境相對來說還比較薄弱。他說,在中國,各地和各個行業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再好的法律條文,執行起來總是很難,而弱勢階層在爭取和維護權益方面打官司,也常常不能依法獲得勝訴和賠償,這是中國急需解決的一個問題。

不久前,中國知名的電信設備技術企業華為公司拿出高額補償給7000名資深員工,鼓勵他們辭職然後再競聘上崗。一些其他企業也仿傚華為公司的做法。這些都被指責為是試圖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逃避有關法律約束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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