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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出臺奧運期間外國人法律指南


2008年6月2日

北京奧運官方網站星期一公佈了《奧運期間外國人入境、出境及在中國停留期間法律指南》,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必須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

違反中國法律的,中國執法機關將依法處理,追究違法當事人的行政、刑事法律責任。該指南禁止六類外國人入境,包括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恐怖、暴力、顛覆活動的、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走私、販毒、賣淫活動的,以及被認為入境後可能進行危害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其他活動的人等。

指南說,中國目前尚未對外國人全境開放,外國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不對外開放的場所。指南還提到外國記者在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在中國採訪應當遵守《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

關鍵詞:中國法律,奧運會,外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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