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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平提出立法委員參與兩岸談判


200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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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台灣新政府將和中國展開一系列的協商,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認為,立法委員也應該參與談判。不過,對此,台灣朝野則出現了不同的反應。

台灣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提出了一項名為“兩岸訂定協議處理條例”的草案,內容指出,必要的時候,立法院可以派員參與兩岸的談判。王金平說,對外事務,包括兩岸關係在內,立法院都有權參與。

他說:“ 國會監督兩岸的相關政策或作為,這是天經地義的。像我們過去爭取WHA,WHO,立法委員那麼多,也一起去幫忙。”

這項草案還指出,未來兩岸簽署的協議,只要是涉及憲法或是法律規定的事項,以及經立法院決議認定是國家重要的事項,都應該送交立法院進行審議。

*民進黨歡迎支援*

對此,在野的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歡迎,民進黨立委潘孟安認為,這項法案如果落實的話,將更能保障台灣的民主和安全。

潘孟安說:“好比國家和國家簽定的,哪怕協議,協定,這些都需要應該民主國家國會的監督與核備。 ”

不過,另一方面,國民黨內部則出現了不少反對的意見,並認為扮演監督角色的立法院,如果也參與談判的話,將成為太上協商總司令。

*國民黨內部出現反對聲音*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就明確表示,立委可以事先提醒,事後監督,但是,不應該參與談判的過程。國民黨立委吳育升還認為,這項法案如果通過的話,將使得立法和行政權之間的關係出現緊張。

他說:“如果透過立法院直接的介入,恐怕會造成外界說,破壞了,紛擾了,混亂了憲政上行政和立法的分際。”

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施正鋒教授認為,在民主的體制當中,行政和立法部門應該相互制衡。所以,立法委員不適合參與對外談判。

他說:“以美國為例的話,白臉讓行政部門來作,黑臉讓國會來作,也就是說以監督作為理由來踩煞車,結果立法部門參與的話,不是幫行政部門背書嗎?這個角色已經混淆了。”

施正鋒教授還指出,由於泛藍目前在立法院當中佔了3/4的席次,這項草案要通過的可能性可說是微乎其微。

關鍵詞:台灣,立法院,王金平,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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